2016 12/01

勞動臺北電子報第39期

發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行人:賴香伶 本報每月1、15日出刊

性別工作平等法新知 部分工時人員請假權益

 

  從事部分時間工作的勞工在歐美國家占有相當比率,近年來,國內由於產業型態變遷,勞務給付型態日趨多元化,部分時間工作者亦逐漸增加,尤其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之餐飲業、批發零售業(如量販店、連鎖式超商)及旅宿業等,均可以看到部分工時勞工的身影。

 

  部分工時勞工之勞動權益如何保障?勞動部訂有「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以利勞資雙方有所依循。惟該注意事項對於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定之各種假別及相關權益之條文,未臻明確,致實務上,雇主及部分工時勞工對於如何請假、如何給假之計算方式也相當模糊,該注意事項僅以「其他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定之各種假別及相關權益與全時勞工相同」之條文簡略說明,致勞雇雙方各自解讀,以致無形中可能影響部分工時勞工依法請假之權益。因此,勞動部於105年6月27日以勞動條4字第1050131141號發布函釋部分工時勞工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提出相關假別及權益之請求時,依下列原則辦理,俾利雇主及勞工有所遵循:

 

(一)產假、安胎休養及育嬰留職停薪:基於母性保護之精神,部分工時勞工請該假別者,依曆計算其期間,不因部分時間工作而依比例計給;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受僱工作6個月以上者,產假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6個月者減半發給。

 

(二)產檢假、陪產假及家庭照顧假:部分工時勞工相較全時勞工,於工作與家庭生活之時間運用較富彈性,且部分工時勞工之每日工作時數型態多元,爰部分工時勞工於請求產檢假、陪產假及家庭照顧假時,依均等待遇原則,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依比例計給。【計算公式: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再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8小時】

 

(三)生理假:部分工時勞工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該假別係基於女性生理特殊性而定,爰每次以一曆日計給為原則;生理假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者,不併入病假計算,薪資減半發給;逾3日部分,按規定應併入病假計算,其有薪病假之給假時數,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之比例計給,薪資減半發給;另部分工時勞工年度內所請應併入未住院普通傷病假之生理假,連同病假如已屆上開按比例計給時數上限,仍有請生理假需求者,雇主仍應給假,但得不給薪資。

我想回饋:

文章主題對您的幫助程度?





可寫下您對文章的感受或建議

若有勞動法令或其它勞資問題請至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https://1999.gov.taipei/)。

驗證碼


建構友善職場 推動性平專案勞檢

 

  近兩年來性別工作平等法歷經三次修正,新增有薪產檢假、增加陪產假請假天數、放寬生理假計假計薪方式及育嬰留職停薪申請資格之任職年資之限制等,顯示政府積極透過立法宣示受僱者享有請假權益,協助排除隱性的育兒障礙,使勞工朋友得以兼顧家庭與工作。然而法令越修越進步,相對之下,也對職場產生衝擊,如何落實?則是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未來的施政重點。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今(105)年5月,首先針對北市30家4星級以上「住宿服務業」,啟動「性別工作平等專案勞動檢查」,並以「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動基準法」中與性別平等、母性保護相關之重要條文,進行專案勞動檢查。本專案七大檢查重點包含(一)是否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公開揭示。(二)是否有將生理假、安胎假、家庭照顧假與病假、事假分別羅列。(三)是否有依規定給予生理假、安胎假、產檢假、陪產假、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及哺乳時間、家庭照顧假等,並依法給予薪資及全勤獎金。(四)是否有依規定讓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復職員工恢復原職。(五)是否有因受僱者申請生理假、安胎假、產檢假、陪產假、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而影響其考績及升遷。(六)僱用受僱者250人以上之雇主,是否有提供哺(集)乳室及設置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七)女性勞工夜間出勤是否符合規定並提供相關協助。檢查時以宣導、輔導及檢查並行的方式辦理,藉以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性別工作平等、重視員工職場平權,進而維護勞動權益。

 

  北市「住宿服務業」性別工作平等法專案勞動檢查,透過「自主檢核、入場檢查及專案輔導」三階段,經檢查發現:(一)7家涉有違法事項(其中1件係因員工請生理假遭扣全勤獎金、6件為女性勞工夜間出勤未依規定辦理)。(二)待改善事項中,多數單位是在程序上未臻完備(例如:未即時因應法令修正相關規定)、或請假申請表單暗藏玄機,例如:在差勤系統或工作規則上因未將「生理假與病假」分開羅列,因此勞工所請生理假併入病假計算,導致考績被扣分;亦有事業單位雖同意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但在申請書表上卻加註「育嬰留職停薪不保證回復原職」,此作為已明顯違反法令。針對涉及違法部分,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已行文輔導事業單位立即改善,同時要求受檢事業單位參加法令宣導會,以提增性別工作平等法令知能。

 

  「友善臺北,從職場工作平等開始」,而落實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更是企業推動CSR的首務。依本次性平專案檢查結果來看,仍有待企業共同努力提升職場平權文化,明年度北市勞動局將規劃針對女性從業人員較多的行業,持續進行專案檢查,以督促企業建構友善職場環境。

我想回饋:

文章主題對您的幫助程度?





可寫下您對文章的感受或建議

若有勞動法令或其它勞資問題請至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https://1999.gov.taipei/)。

驗證碼


活動名稱/內容

活動時間/地點

洽詢電話/單位

相關連結

105年度職業訓練成果展/

透過動態的互動體驗及靜態的成果展示,與民眾分享職業訓練成效

12/3(六)10:00-15:00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士林區士東路301號)

(02)28721940

轉258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綜合事務組

 

2016勞動紀錄片《阿姐向前衝》首映會

12/05(一)14:00-16:30光點華山電影館 A-Two廳(中正區八德路一段1號)

1999轉3357

勞動教育文化科

 

105年愛灑人間-外籍勞工健康關懷活動(第5場次)

12/11(日)13:00-16:00臺北車站西一門至北三門站內空間

(02)2559-8518轉5212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外勞諮詢課

 

如果您對本電子報有任何建議, 歡迎來信至 E-Mail: labornewspaper@mail.taipei.gov.tw 本信箱僅提供讀者對本報編排、文稿、主題之建議,有關勞資問題請上本局單一陳情系統 https://hello.gov.taipei/Front/main

勞動即時資訊請加入勞動臺北粉絲團

本電子報歡迎轉載,僅供非營利目的使用,轉載時請務必註記來源為「勞動臺北電子報」,另請讀者切勿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原作文字,如有前述行為致有損害原著作者名譽之疑慮者,依現行著作權法規定,須自負民、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