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07/21

勞動臺北電子報特刊

發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行人:賴香伶 本報每月1、15日出刊

106年度「性別工作平等法假別權益大公開記者會」與談實錄

 

  性別工作平等法是我國保障職場性別平等之重要法令,性平法自91年3月8日施行迄今已經15年,卻還是出現工作、家庭、育兒雙累之女性處境,是法令不夠完備?還是社會價值觀需要改變?這些都是值得關心與探討的問題。因此,為促進職場平權,倡議親職均等,輔導事業單位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各項規定,本局自103年起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復職關懷措施,105年起本市就業服務處提供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即將復職勞工相關就業協助;另外本局自104年起針對銀行業、住宿服務業及學前教育業進行性別工作平等之「自主檢核及專案輔導」,藉以瞭解各別行業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落實概況,並進行輔導。

 

   爰此,本局特於106年5月10日母親節前夕,舉辦「性別工作平等法假別權益大公開記者會」,報告「106年學前教育業性別工作平等自主檢核及專案輔導成果」與辦理本市就業服務處「105年育嬰留職停薪復職關懷成果」,向社會大眾說明性別工作平等法落實概況與女性在職現況;也發表「吾愛吾假-請假權益新觀念」手冊,協助事業單位人事與勞工朋友瞭解員工法定權益與各種假別之請假規定,另邀請育嬰留職停薪男性勞工現身分享,以鼓勵男性參與親職,一起分擔家務,讓女性不因照顧子女、負擔家務而退出職場。並邀請性平專家與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與談,期待透過行政與實務的對話,縮短性別認知落差。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6年度學前教育業性別工作平等暨友善職場專案輔導計畫」報告概略:

 

  本局今(106)年針對「學前教育業」予以輔導與調查,以本市投保員工人數14人以上之學前教育業為對象,共計110家,回收108家,計2,346人;其中女性比率91.6%(2,148人),男性比率8.4%(198人)。調查發現「有薪產檢假」法律規定5天,健保給付產檢次數10次,但該行業懷孕受僱者平均每人僅申請3.18次的有薪產檢假,低於一般次數;而家庭照顧假,男性申請比率0.51%,而女性申請比率1.35%;育嬰留職停薪部分,男性申請比率0.51%,女性申請比率2.37%,雖然這兩項假別男女皆可使用,惟以女性申請者較多,顯見女性仍負擔較重之家庭照顧責任。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105年育嬰留職停薪復職關懷成果」報告概略:

 

  在育嬰留職停薪關懷部分,針對育嬰留職停薪期滿願意接受關懷之復職勞工,逐一電話關懷訪問。統計105年6月至12月勞工保險局轉介育嬰留職停薪期滿願意接受關懷名單計4,820人,男性比率11.4%(550人),女性比率88.6%(4,270人),成功關懷3,213人,佔總轉介人數66.7%,其中男性400人,女性2,813人。其中以申請育嬰假期間以0至6個月者最多,佔67.4%(2,167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原因以「可親自教養小孩」者為最大宗,佔74.9%(2,407人);其次為「有津貼補助」,佔29.5%(984人)。綜上統計資料發現,男性仍是家庭主要經濟來源,女性則負擔較多家庭照顧的角色,因婚育離開職場,職場經驗技能無法累積,造成女性薪資低於男性,致女性礙於家庭經濟,必須擔負照顧者的角色,陷入傳統的窠臼。

 

圖說:性別工作平等法是我國保障職場性別平等重要法令,本局舉辦「性別工作平等法假別權益大公開記者會」,期待透過行政與實務對話,縮短性別認知落差。

 

與談人員-

 

賴香伶局長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黃麗芳理事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

陳永昌副秘書長  (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暨臺北市商業會)

賴淑玲律師         (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暨賴淑玲律師事務所)

楊芸蘋召集人      (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暨全國勞工聯合總工會監事會)

徐清海理事         (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暨臺北市工業會)

王漢清常務理事   (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暨臺北市職業總工會)

劉家鴻科長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與談實錄

 

劉科長家鴻:從剛剛報告發現,女性常擔任家庭主要照顧者,甚至因為家庭因素退出職場,重返職場後,薪資和升遷都會受影響, 所以勞動局從去年開始倡議「親職均等 5F愛家新觀念」,鼓勵爸爸分擔家務,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分擔職場媽媽的辛勞。再者,性別工作平等法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篇所規定的7大假別,希望能讓有需要的勞工朋友都能請假,不被刁難,這是今天記者會要向社會大眾宣導的。今天很高興邀請到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性別工作平等會委員、雇主代表及從業人員等分享。

 

賴律師淑玲:性別工作平等會審理的性別歧視案件以懷孕歧視與育嬰留職停薪遭受不利待遇申訴案件量最多,尤其育嬰留職停薪申訴案以復職後之不利待遇為近期之主要申訴樣態。懷孕歧視部分,大部分的類型都發生在申訴人請產假前,雇主以不適任解僱申訴人,但因為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須負舉證責任,所以如果雇主無法舉證,就會被認定是懷孕歧視;另在育嬰留職停薪部分,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後,對復職規定「恢復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法律規定的越嚴格,反而讓雇主將不利待遇提前至復職前。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嚴謹審核,雇主如果無法舉證排除非性別歧視因素,都會被認為構成性別歧視,我在此特別向婦女朋友呼籲,勇敢請假,不管法律上或勞動局都會保障你們的權益。

 

圖說:性別工作平等法假別權益大公開記者會報告「106年學前教育業性別工作平等自主檢核及專案輔導成果」與本市就業服務處「105年育嬰留職停薪復職關懷成果」。

 

陳副秘書長永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和雇主負擔的勞健保費用雖然是由國家負擔,但企業所面臨的是人事成本和工作配置之問題,為什麼育嬰留職停薪申訴案件在復職部分會較易發生爭議呢?因為員工長時間離開職場,企業經營環境變化大,勞工復職後面臨企業變化,尤其越高階的主管,越容易產生爭議,不過即便有這樣的問題,企業對於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仍是支持,不管是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是體恤婦女育兒之辛勞。另我認為處罰是消極的方式,我建議可透過表揚事業單位以促進各界更實現友善職場之概念。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15年來,讓勞動環境一直再進步,這是值得肯定的,而為了讓職業婦女在懷孕期間能安心養胎並兼顧工作,性別工作平等法明確保障懷孕勞工之職場權益,勞動局今年就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請假權益保障編製「吾愛吾假-請假權益新觀念」手冊,協助職業婦女確實瞭解懷孕期間之職場權益,並建議可以和衛生福利部合作,將性別工作平等法請假規定載入媽媽手冊,讓懷孕婦女能知道自己的請假權益,並善用這個權益,以保障其妊娠期間工作權益。

 

黃理事麗芳:因為近幾年托育盛行,托育年齡已經降至0-2歲,而托育人員大都是女性,幾乎高達90%以上,但該行業薪資普遍不高,托育人員生小孩後,配偶總是會希望他們離職回家照顧自己的孩子,因為請保母或送托的費用高於托育人員薪資,所以希望能改善他們的職場環境,讓托育人員仍安心在職場上工作。且該行業較特殊,托育人員與家長之間具有不可替代性,他的不可替代性是在家長和托育人員之間,家長託付孩子給這個托育人員,是信任這個托育人員,所以會發生托育人員請假時,家長總會說:「老師請假,那我的孩子怎麼辦?」,家長的焦慮與不放心孩子給另一個托育人員照顧的心情,無形中帶給托育人員壓力而不敢請假。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施行15年,社會上對於性別平等的概念越來越熟悉,期待政府能改善托育人員工作環境,提高其社會地位與薪資保障。另外希望政府能多多開辦公辦的托育服務,目前公辦托育機構名額很少,尤其是0-2歲的托育名額更少,而私立托育機構良莠不齊,再加上費用過高,導致許多職場媽媽因為不放心或者無法負擔費用而離職照顧孩子,這是一個非常值得重視的問題,所以呼籲政府能多多開辦公辦的托育服務,這樣才能讓職場上的媽媽安心在職場上工作。

 

王常務理事漢清:我和大家分享自己的故事,我兒子在外商公司工作長達9年,他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屆滿後就被通知資遣,雖然我兒子沒有選擇提出申訴,但顯示出勞工朋友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後確實面臨著復職的困難性。

 

圖說:性別工作平等法假別權益大公開記者會邀請性平專家及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與談。

 

楊召集人芸蘋:少子化是國安問題,職場壓力太大,家庭無法兼顧,導致大家不敢生孩子,因此婦女職場權益保障很重要。陳副秘書長建議與衛生福利部合作,將性別工作平等法請假權益編入「媽媽手冊」,讓懷孕婦女能知道自己的請假權益,並善用這個權益,我覺得這個建議很好,另外希望政府能多多開辦公辦的托育服務,如果短時間無法增設,建議可以開辦保母之相關課程,因為有部分家長是由家中長輩照顧孩子,讓家中長輩去上課,以協助職場媽媽照顧小孩。

 

徐理事清海:臺灣結構性產業變化很多,尤其服務業達到近70%,服務業薪資普遍性偏低,主要是因為附加價值不足,所以薪資低,當年技職學校大量轉換成大學,導致技術人員流失,臺灣競爭力降低,現在發現政策方向策略錯誤,又趕緊開辦技職教育,技術人員的薪資和服務人員當然不一樣,技師級的收入基本5萬以上,但服務業的薪資大都是基本底薪,除了某間知名賣場,其主管雖然是時薪制,但福利待遇非常的好,所以臺灣結構性和產業都要大調整。我常常鼓勵朋友出來創業,但現在市場不好,很多年輕人出來創業都慘賠,嘗試之後才知道產業結構性面問題的嚴重性。全臺灣舊制退休金提撥催繳執行率最好的就是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產業已經很難做了,勞動局還這樣強硬,我真的要幫產業說說話。

 

賴局長香伶:本局今年製作的「吾愛吾假-請假權益新觀念」手冊,會和本市轄區小學連線,讓家長知道自己的請假權益。這雖然和陳副秘書長建議將性別工作平等法請假規定載入媽媽手冊的提議,還有一段努力的空間,但目前本局會先透過學校進行宣導。有關各位的建言,例如向社會局建議的廣設公托或向衛福部建議將性別工作平等法請假規定載入媽媽手冊,本局會後會將會議紀錄函請衛福部和社會局參閱。另外勞動局一直致力於關懷基層勞工,像體力型又負擔很多社會任務角色的行業,例如學前教育業就是很典型的行業,本局今年針對「學前教育業」進行性別工作平等之「自主檢核及專案輔導成果」,而未採勞動檢查手段,是因為在本市轄區內,該行業計459家,員工人數14人以上計110家,未滿14人計349家,佔76%以上,該行業員工人數少,連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員工人數滿30人以上必須訂定工作規則的基本要求都不符合,但該行業所擔負之責任是照顧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所以提升托育人員、幼保老師地位是第一個首重之責;再者就政府的社會福利資源有沒有辦法挹注在這行業的相關設施、設備,以改善該行業的職場環境,勞動局接下來的工作任務很重,我們一起加油。另從今天的報告發現,女性勞參率很低,不管是雙薪家庭或單親家庭,女性負擔照顧家庭責任而離開職場,導致再回任職務困難或男女薪資的差異,這都是造成女性勞參率低的原因,現在雖然有社會福利協助,例如勞保提供育嬰津貼以協助勞工育兒,不過仍要持續對女性申請育嬰假後復職情形進行關懷,讓女性員工敢請育嬰假,也能夠順利復職。陳副秘書長建議透過企業表揚以促進各界更實現友善職場,謝謝各位先進的建議,勞動局會再行參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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