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04/15

勞動臺北電子報第72期

發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行人:賴香伶 本報每月1、15日出刊

107年勞基法修正  您不可不知

 

  立法院於107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自3月1日施行,主要修法重點包括:休息日加班時數可做1給1、放寬延長工時上限條件、輪班間隔時間、放寬例假調移條件、新增加班補休規定以及新增特別休假遞延規定。

 

  事業單位應留意新修正規定以避免觸法,勞工亦應了解法令內涵以保障自身權益,相關修正規定分別說明如下:

 

休息日加班時數可做1給1

 

  休息日加班時數,經修正刪除休息日加班「擬制工時」(即做1給4、做5給8、做9給12)之規定,改為「做1給1」、「做2給2」,依此類推,至於該休息日出勤工作時間,仍應計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

 

放寬延長工時上限條件

 

  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經修正增訂例外情形,「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勞資雙方得另約定放寬延長工作時間時數,但每月以54小時、每3個月以138小時為上限。此外,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依上開情形放寬延長工時上限者,增訂「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之規定。

 

輪班間隔時間

 

  輪班間隔時間至少11小時,經修正增訂例外情形,「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且「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8小時。此外,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依上開情形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8小時者,增訂「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之規定。

 

放寬例假調移條件

 

  原則上,勞工每7日應有1日做為例假,1日做為休息日,不得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另修正訂定例外情形,「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並且「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例假得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之。此外,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依上開情形調移例假者,增訂「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之規定。

 

圖說:立法院於107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自3月1日施行。

 

新增加班補休規定

 

  平常日及休息日加班時數,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勞雇雙方應協商約定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休之補休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為基準,結清發給工資。

 

新增特別休假遞延規定

 

  特別休假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合意得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未休之日數,應按「原特別休假年度終結時」應發給工資之基準,結清發給工資。

 

  勞動基準法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如勞資雙方有優於法令規定之約定,得從其約定;而事業單位應在考量勞工身心健康之前提之下,安排勞工工作時間,以避免產生過勞。

 

  針對本次新修法相關資訊,本局於官網建置「新修正勞動基準法專區」,勞資雙方可多加利用。此外,本次修法將事業單位實施延長工時上限、輪班間隔時間及放寬例假調移等事項,交由其內部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始得實施,故建議事業單位應著重於勞資會議之成立、備查及運作相關事宜,本局亦已於官網設置「勞資會議專區」,除了公布近2年有依法向本局報備勞資會議代表名冊之事業單位名單外,也提供勞資會議自主檢核表、相關表單及常見問答供事業單位使用,以輔導事業單位依法成立勞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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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調解及義務律師現場諮詢 請多利用線上申請及預約

 

  為配合網路新時代,擴展便民服務領域及機能,使服務向四面八方無限延伸,減少民眾往返奔波,本局於106年11月起提供線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自107年1月起開放義務律師現場諮詢線上預約等多項便民措施。

 

  有關勞資爭議調解部分,民眾(勞工或事業單位皆可提出)可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9條規定,向勞方當事人勞務提供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調解申請書;故民眾之勞務提供地若位於臺北市,本局服務台提供民眾現場(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東北區)填寫調解申請書及於線上下載申請書(於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上搜尋勞資爭議),填妥郵寄至本局外;本局另自106年11月起提供「勞資爭議調解」線上直接申辦服務(「勞動即時通」網站: https://ap.bola.taipei/bola_front/,或於本局網站首頁點選「勞動局即時通」)。民眾只要註冊帳號密碼,登錄後即可直接線上填寫申請書,完成後調解案即經由線上傳遞至本局,由本局錄案辦理。所以,以網路代替馬路,將更為快速簡便,節省民眾寶貴時間和金錢,並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效能。

 

  另民眾或事業單位如遇有勞動相關法律疑問,本局自107年1月起,已開放線上預約申請義務律師諮詢,可預約現場諮詢時段為每週三下午2點至5點,線上預約之諮詢地點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第二辦公室(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民眾可於本局勞動即時通(勞動即時通」網站: https://ap.bola.taipei/bola_front/,或於本局網站首頁點選「勞動局即時通」)預約。

 

  此外,本局仍維持現場「義務律師諮詢」民眾現場排隊服務(諮詢地點在臺北市政府勞動局5樓東北區及北區),時段為每週三及週五之下午2點至5點,週三下午接受10位民眾諮詢,週五下午接受20位民眾諮詢。

 

圖說:勞動即時通可線上申請預約義務律師諮詢服務,除了可免去現場排隊等候時間外,亦不受本局上班時間影響。

 

  如無法親自到現場,另於每週一、週二及週四下午2時至5時提供勞工法律專業律師線上諮詢服務,電話專線:臺北市境內直撥1999或(02)27208889分機7019,通話時間為10分鐘。

 

  經本局統計,使用勞動即時通線上申請調解案件自106年11月至107年3月底止,已達152件;而義務律師線上預約現場諮詢服務,自107年1月10日至3月底止,已服務45人次。歡迎民眾多利用本局勞動即時通線上申請預約,以獲得最迅速(免去現場排隊等候時間)及最便利(每天24小時線上均可申請,不受本局上班時間影響)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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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內容 時間/地點 洽詢電話/單位 相關連結
臺北市107年度紀念五一勞動節暨表揚大會

4/24(二)11:00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臺北市政府1樓沈葆楨聽、2樓親子劇場及B1元福樓

02-27208889或1999轉3354
勞資關係科

 
免費創業講座:創業法令稅務全攻略

4/26(四)13:30-16:30
4/27(五)13:30-16:30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
勞工教室大教室

02-23085230轉412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就業促進課

相關連結
愛灑人間-外籍勞工義診暨健康關懷活動

4/29(日)13:30-16:30
臺北火車站西一門至北三門站內空間

02-23381600轉4212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外勞諮詢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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