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2/15

勞動臺北電子報第184期

發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行人:高寶華 本報每月1、15日出刊

年底清潔業務忙 重視安全才最夯

 

一、前言

       年關將近,家戶或公司行號都忙著大掃除,正值清潔服務業者的作業旺季,許多從事屋頂、外牆、水塔、溫泉槽、設備清洗的工作者都曾發生過職業災害,看似簡單的作業內容,其實暗藏的危機可不少。

 

二、職災案件

       清潔服務業工作型態多為重體力、勞動力密集,常見災害如:墜落、感電、滑跌倒、與有害物接觸等,以下將透過數則在本市從事清潔作業時,發生之災害事故及防災對策,供相關作業人員防災參考:

案例一、1071117 從事大樓採光玻璃清洗作業發生墜落致死災害案

       清潔勞工陳罹災者與同事潘員至內湖區某大樓作業現場,上午約9點開始進行清洗採光玻璃罩作業,陳罹災者從搭乘設備攀爬至採光玻璃上,以羊毛刷清洗,因未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作業中不慎從採光玻璃罩邊緣處墜落至地面(墜距約6.71公尺),送醫不治。

案例二、1100108 從事大樓外牆清洗作業發生墜落致死災害案

       謝罹災者及其合夥人蔡員二人共同至南港區某大廈進行外牆清洗作業,謝罹災者欲以繩索作業方式獨立進行低樓層之牆面清洗,約13點40分時,謝罹災者於大樓9樓頂(R樓)使用夾具作為繩索固定點,未確實將夾具逼緊固定於牆面,致夾具移動端仍可自由移動,且將工作繩及安全繩同時綁定於夾具上,造成謝罹災者於外牆欲垂降至低樓層露台時,夾具因移動外翻重力脫出女兒牆,致使謝罹災者與夾具同時由9樓頂墜落至4樓平台,送醫不治。

案例三、1070205 從事廚房設備清洗作業發生感電致死災害案

       士林區某麵包店師傅陳罹災者於廚房清洗發酵箱,作業時該發酵箱機器未斷電,且赤腳於潮濕地板作業,遂當陳罹災者搬起該加熱器時,赤腳踩在地面形成感電迴路而感電肇災,經送醫急救後不治。事後測試該機器之電路分路所安裝之漏電斷路器亦故障失效,研判陳罹災者作業時用水沖洗整臺機器,致該發酵箱加熱器電源接線端子碰觸到水,使得整個加熱器外殼皆帶電。

案例四、1050316 從事廚房清潔作業發生誤飲除臘劑致中毒職業災害案

       中山區某飯店廚房清潔廠商勞工張罹災者於清潔作業稍作休憩時,誤將自行稀釋分裝於未標示清楚之寶特瓶內的除臘劑,飲入口中但未吞下便吐出,並以清水漱口,後送醫治療。

案例五、1091124 從事檔案櫃擦拭作業發生墜落致傷職業災害案

       林罹災者於大安區某大樓辦公室進行清潔作業,在擦拭檔案櫃上灰塵時,因自身高度不足,遂踩站在有輪子的辦公椅上,作業時因辦公椅輪子滑動而使罹災者墜落地面,造成手腕骨折住院治療。

 

三、防災對策

       清潔工作屬於臨時性、短暫性之高風險作業,勞工於作業之前、中、後,應確實檢視並作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人員高度不足時,可用長柄拂塵或其他適當輔助工具(如:合格合梯),若作業高度在2公尺以上,應使用高空工作車或搭設安全工作平台,並確實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具;對於電器設備進行調整、清潔及保修時,應先行斷電、驗電後再作業;如因作業需求無法斷電,雇主應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分裝清潔劑時,應裝入有標示清楚內容物成份及有危害圖示之容器內,避免誤食誤用。此外,勞工不論新進或在職,都應接受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獲得正確的安全衛生知識,才能有效預防職業災害發生。

 

 

圖說:使用合梯作業安全相關注意事項。

圖說:高空繩索作業人員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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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墜落好利器-個人防護設備之背負式安全帶

台中市土木技師公會土木技師陳俊豪

 

一、前言

「愛的相反不是恨,而是冷漠、漠不關心」-諾貝爾獎得主 Elie Wiesel

那「安全」的相反是什麼呢?是危險嗎?

   

       「安全」的相反並非危險,而是「無意識」。工作者無意識-自己身處於不安全的環境下,戴著不安全的設備並做著不安全的行為,三者情況下便造成了職業災害的產生。

 

       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統計,110年全國勞工職災件數中,重大職災死亡人數有278人,而主要發生災害類型為「墜落」,占重大職災的47%,造成130人死亡,換算下來,平均每3天就有1人發生墜落職災而死亡,「不安全的動作、設備」是造成職災的主要原因(如圖一),不安全的設備中也包括了個人防護具的使用不當。


       在營造工地裡,預防墜落是重要之課題,法規要求應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使勞工減少高處作業項目、優先施作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及使勞工佩掛安全帶等,其中安全帶則是勞工經常忽略且使用不當之個人防護具之一。

 

圖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0年職業災害重點統計數據


圖二:勞工未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

 

圖三:勞工於施工架組立作業時未使用背負式安全帶

 

二、淺談個人防護設備之背負式安全帶與應用

       若欲防範災害於未然,在職業災害事故的各種預防措施中,「個人防護具」通常被稱為保護作業勞工的最後一道防線。所以如何正確並有效的使用防護具,是更需要探討及注意的。

 

       其中,對於背負式安全帶之使用規定,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及第2項:「前項安全帶之使用,應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應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應選用符合國家標準之款式,且須讓現場勞工確實使用(一勾一放)。


       除上述規定外,事業單位也可遵照墜落防護A/B/C三要素,A錨錠點(Anchorage)、護具穿著(Body Wear)及連接裝置(Connecting Device),來對於各種作業環境進行瞭解。並針對作業類型:防墜作業(A)、爬梯作業(L)、定位作業(P)、懸吊作業(D)及局限作業(E),選用適當功能之安全帶(如圖四)。以營造工程之施工架組立及拆除時為例,常見作業時僅配戴一般腰掛型安全帶,並非全身背負式安全帶,上所述的A/B/C三要素皆已缺乏。倘若發生墜落災害時,則無法發揮防護效果。

 

 

圖四:安全防墜落器具之作業等級識別

 

三、結語

       由上揭可得知,正確選用合適的背負式安全帶可直接保護勞工,並免於、消除或降低職災傷害的程度,亦可增進勞工心理上之安全感。畢竟於較危險的作業環境中,作業者心理上難免會產生恐懼感,如能確實使用適當之個人防護具,必然會提高其安全感,進而促進作業安全及工作效率,並避免、減少可能衍伸的災害,藉此使工作更加安全無虞。

 

「安全」是出門最重要的配備

多一項護具,少一份傷害

多一份工安規則的認知,少一份工安事故的發生

 

 

相關參考文獻:

  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2021“110年勞動檢查年報”https://www.osha.gov.tw/1106/1164/1165/1168/
  3. 誠拓企業有限公司,安全防墜落器具介紹及說明

https://www.ctss.com.tw/_tw/ct_ppe/harness_intro

  1. 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黃聖點,2022“墜落防止的個人防護設備【背負式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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