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2/01

勞動臺北電子報第163期

發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行人:陳信瑜 本報每月1、15日出刊

勞工行為認知差異於營造安全管理推動阻礙與變革

 

明志科技大學環安室鄭慶武主任

 

 

       依據2020年勞動檢查年報統計近十年營造業重大職災死亡人數平均為80人,其中又以民間建築工程案墜落職災事故比例最高,且也多肇因於高處作業或鄰近開口處作業時不安全行為最多(如圖1所示)。檢討其發生原因主要仍以未落實教育訓練及危害告知最多,特別又以10人以下承攬企業最為嚴重。

 

圖1:營造業重大職災墜落死亡統計分析(資料來源:勞安所研究案)

 

 

       歷時3年現場實務作業勞工行為觀察及訪談結果發現(如圖2所示),「樂觀偏差」及「矛盾心理」認知是隱藏在營造業安全管理工作推動最大的阻礙與隱憂。其中,樂觀偏差的認知為工作者認為不會那麼倒楣災害在自己身上發生;矛盾心理則普遍出現於職場教育訓練與危害告知提醒注意事項時,答覆「知道」,但到了現場作業時,在進度壓力及作業效率成本利潤考量,基於個人作業方便、舒適、有效的心理認知,面對作業危害應有的防護行為卻普遍出現「做不到」的矛盾心理。此為營造職安管理的最大缺口,也是職災事故率無法有效控制及下降的根因所在。

 

圖2:建築工程外牆作業實務觀察狀況

 

 

       為此,依據歷年研究成果整理出目前國內營造業安全管理工作推動過程,就勞工認知行為於進入營造作業環境時可能發展模式,以及管理者或承攬商如何因應其行為變異所採取之介入管理作法等(如圖3所示)。從圖3發展模式可以進一步了解第一線基層勞工就安全知識與技能來源,是承襲師徒制經驗或正規學校職安教育養成結果,當錯誤認知於進入職場後的危害行為,也將造成管理者與承攬商安全管理工作的考驗與挑戰。

 

圖3:勞工認知行為於進入營造作業環境時發展模式

 

 

       面對目前國內嚴重缺工問題、勞工老齡化問題,以及工程轉包等工程困境,如何透過有效的IT技術導入(如IoT監控機制等),協助第一線管理者及時掌握作業現場勞工的危害行為,及時矯正與防阻可能的意外狀況存在與發生等,都是目前國內營造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

 

 

       「安全沒有捷徑,危害只有尋短的心。」;「雇主有心,安全如銅牆鐵壁;勞工無心,危害發生如生死劇本。」;「安全工作非只是沙盤推演,若非現場檢驗,防微杜漸,任何一點一滴都可能成為血淚傷痕!」;「當安全淪為檢查時的擋箭牌,意外的劍,刺得比你想的還深!」。這些口號常常被自己用於職安教育課程結束前的宣告與警惕。從事營造業職安管理工作推動,總認為一切都是「勉強」而來,在「勉勵」與「強迫」下半推半就間完成職安信念與生命價值的交付。

 

  

『安全』是一種習慣,不是為了他人而演出,只為自己創造美好生命;

『安全』是一種紀律,當行為偏差時,可以導引我走回平安的路;

『安全』是一項承諾,人人都必須平安回家;

『安全』是一種文化,當人人都已習慣,企業最大資產就是它!

 

疫情下的雇主與移工健檢指南

 

 

       在過去尚未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的存在,我國便已針對移工來臺制定相關健康檢查措施,現如今,全球受到疫情影響,我國相關政策亦隨之調整,目的即是為了保障國人的健康。

 

       依據「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舉凡看護工、家庭幫傭等第二類移工,除入國工作起(或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個月、18個月、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雇主應安排移工接受健康檢查之外,經轉換雇主、工作或重新核發聘僱許可,距離前一次健檢已逾1年未接受健康檢查者,雇主亦應安排移工接受健康檢查。特別需注意的是,疫情期間,減少人員跨境流動而向勞動部申請延長第二類移工之聘僱許可者,若該移工已逾一年未接受健康檢查,雇主應依相關規定,自聘僱許可生效日之次日起7日內,安排移工接受補充健檢。

 

       近來北市勞動局接獲案件,常因雇主逾期為移工辦理健康檢查,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經勞動局裁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實際案例雇主小陳,接續聘僱一名外籍看護工N君,N君自接續聘僱日起,距離前一次健康檢查已逾1年,依照相關規定,小陳應自聘僱許可生效(即接續聘僱日)次日起7天內,為該移工安排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但小陳表示因為自己疏忽,忘記為N君安排接受健康檢查,遭勞動局裁罰6萬元整。

 

圖說:雇主安排第二類移工健康檢查說明

 

 

       為因應疫情影響,避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擴大,移工入國後仍須依規定安排健檢,相關隔離與檢疫規定,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主。另外自110年7月13日起實施移工採檢PCR規範,雇主應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含)前3日內,安排移工至合格醫療機構採檢PCR。移工等待檢驗PCR結果期間,新雇主應安排移工1人1室、提供生活照顧,並且PCR費用由新雇主負擔。如雇主應安排而未安排採檢,或於等待期間未落實1人1室,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就業服務法開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圖說:雇主安排移工採檢PCR說明

 

 

       全球疫情的爆發,對國人的生活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考量國人的健康,民眾在聘僱移工的同時,應熟悉聘僱外籍移工等就業服務相關法令,亦可向各法令諮詢機構提出諮詢,以免因疏於留意相關法規,面臨鉅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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